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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《2015年新增农村建设用地计划》的通知( TJDR-2015-26009)
作者: 来源:局办公室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5-06-11
 TJDR-2015-26009

桃国土资发〔201532

各乡镇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分局:

按照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下达2015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》(湘国土资发[2015]16号),经局研究决定,现将我县《2015年新增农村建设用地计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一、严格建房资格审查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报选址审批严格按《桃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规划农村村民建房管理 切实保护耕地的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桃国土资发[2012]36号)、《桃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 切实保护耕地的补充规定》(桃国土资发[2013]43号)文件执行。

二、突出重点。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,保障重点农民集中居住区和中心村用地。

三、节约集约用地。大力推进节约用地,严格用地标准,鼓励农村村民建三层以上楼房,鼓励村民利用原宅基地、村内空闲地及其它未利用地改建、扩建、新建住房,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,着力挖潜,集约用地,保护耕地。

四、加强计划执行监管。加强对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管,确保用地控制在计划范围内,适时跟踪检查,确保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农村住房、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,防止其他建设占用;认真做好计划安排使用登记台账,确保计划有效执行。

附:桃江县2015年新增农村建设用地计划

 

 

 

桃江县国土资源局

2015611
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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