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:12336
违法用地电话:0737-8200626
廉政举报电话:0737-8201322
县长热线:0737-8217777
|
|
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及流程 |
作者:违法案件行政处罚 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-12-05 |
项目名称
|
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,非法占用土地的
|
项目编码
|
43092200GT-CF-0027
|
项目类别
|
行政处罚
|
法律依据
|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六条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二条
|
受理机构
|
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
|
受理地址
|
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139号
|
决定机构
|
桃江县国土资源局
|
办理条件
|
(1)有明确的行为人;
(2)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、法规的事实;
(3)依照土地管理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;
(4)属于自己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。
|
办理资料
|
(1)受害人控告 (2)群众举报
(3)有关的组织移送
(4)上级机关交办
(5)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行检查发现
|
办事流程
|
详见桃江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流程图
|
法定时限
|
60天
|
承诺时限
|
60天
|
权力运行流程图
|
详见权力运行流程图
|
处罚依据及标准
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即“依照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,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”。
|
查询方式
|
桃江公众信息网、桃江阳光政务网
|
咨询电话
|
0737-8203625
|
在线办理链接地址
|
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在线办理的链接,点击链接可以直接链接到具体的办理页面
|
|
上一篇
下一篇
|
|